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《哥林多前書》第10章,保羅對哥林多教會談論吃祭偶像之物的事。第8-10章都是在講述《可不可以到廟裡吃祭物》的問題。
當時在哥林多城,「肉品」都是經由廟宇拿出來販賣,「廟宇」是哥林多城宗教和商業的活動之處,非常熱鬧,也非常淫亂,是放縱情慾的地方。
信徒在這種環境裡該怎麼辦呢?
當時哥林多教會的信徒,對廟宇文化有幾種不同的看法:
(1) 有人認為,已經《信主》就是已經《得救》了!信徒到廟裡吃東西沒關係,因為食物算什麼?淫亂算什麼?這些東西難道比真神更有能力嗎?他們認為,信了耶穌就百無禁忌,凡事有恩典,因為已經得救了。有很多理由,支持他們去廟裡行淫和吃喝,他們很自信,什麼都不怕。
(2) 另一些人認為,自己的《靈魂》已經得救,而《身體》是會敗壞的,他們認為《靈》和《體》是分開的,只要《靈》得救就可以了,《身體》將來要敗壞歸土,就由它去吧!屬靈歸屬靈、屬世歸屬世,這是「二元論」。按照這個邏輯,到廟裡做任何事情都沒問題,這與《救恩》無關、與《靈》也無關。
(3) 還有一種想法,認為《靈》和《肉體》是很有關係的,《靈》受到《肉體》的轄制和禁閉,所以《靈》受綑綁,不能自由,無法達到屬靈的高界,成為聖潔。所以要讓《肉體》破碎,《靈》才能得著自由。《肉體》越敗壞、越衰殘、越無力,那《靈》就能越自由,《靈性》就會越高。這樣,當《靈》脫離《肉體》,就可以與天地的主同在。所以,異端邪教常會引導信徒走極端集體自殺,毀壞肉體。
那麼,我們要如何看這個問題呢?聖經說,神創造萬物,萬物是從神而來!
人有肉體、也有靈,一切都從神而來,我們講一元論、一神論,我們相信靈、魂、體是相通的,只是有不同狀態的表現,在神的創造裡,我們就是個 — 有靈的活人。
哥林多教會的信徒,受到「二元論」思想影響,許多人都到廟裡去,整個城市充滿淫亂、驕傲、放縱,有許多不合真理的思想和行為。
那麼,使徒保羅如何教導信徒呢?信徒該如何面對這些問題呢?
保羅在第8章的教導是「為良心的緣故」,願意在道德上放下自己的自由,在信仰的良心上,選擇不去那些地方。 在第9章的教導,保羅講述自己的信仰堅持,為別人、為教會的緣故,願意放下自己的自由,他用自己的生命作為例子。
而第10章,這一章是從《神學》和《靈》的方向來闡述真理,教導信徒。
「凡事我都可行」是哥林多教會信徒的信念,他們普遍認為決志信主已能得救,再加上受到「二元論」的影響,因此衍生出「享樂主義」,繼而放縱情慾。他們自以為高舉自由,其實是在濫用自由,顯出他們非常血氣、敗壞。保羅因而指出「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」(v.23) 提醒弟兄姊妹不要濫用自由,倒要凡事求別人的益處。
一、受洗的人非必然得救 (v.1-5)
「弟兄們,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,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,都從海中經過,都在雲裡、海裡受洗歸了摩西……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,所以在曠野倒斃。」(v.1-5)
這段經文是以古諭今的講述,保羅以舊約以色列人的經歷,諭表新約基督徒的得救。
所以「在雲裡」諭表在聖靈裏;「海裡」諭表受洗的水;「摩西 」諭表基督。以色列人在雲裡、海裡受洗歸了摩西,諭表新約信徒在聖靈裡並在水裡受洗歸入基督。
以色列人過去《過紅海》如同受洗般歸了摩西,又蒙神引導他們行走,然而最後卻因他們的悖逆而倒斃在曠野。聖經記述「信而受洗,必然得救」,保羅強調受洗的人並非必然得救,而是必須先對「基督的救恩」有真正的明白與信心,才能「受洗得救」。保羅亦指出吃靈食、喝靈水的人也不一定能得救。信心必須經過考驗,才能顯出人是否對神有「真正的信心」。
「他們遭遇這些事,都要作為鑑戒;並且寫在經上,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。所以,自己以為站得穩的,須要謹慎,免得跌倒。」(v.11-12)
二、引用古時事例為警戒 (v.6-11)
保羅藉以色列人倒斃於曠野的歷史,向哥林多教會提出五項鑑戒,免得他們跌倒。
1. 不要貪戀惡事(v.6)
昔日可拉一黨聚集攻擊神的僕人,神裂開地面把他們都消滅了。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分門結黨,並且彼此論斷,又敵擋神的僕人─保羅,正犯了當年以色列人的罪。
2. 不要拜偶像(v.7)
在舊約以色列人在曠野鑄造金牛犢代替神,他們自以為是敬拜神,其實是祭拜偶像。
在神面前坐下《吃喝》,起來《玩耍》。這是祭祀偶像,放縱情慾的寫照。
哥林多城拜偶像與吃喝是相關連的;拜偶像的節期,人們大吃大喝,撒但利用《吃喝》來篡奪人們對神該有的敬虔。《吃喝》又與《玩樂》結合,吃喝不受約束,便放縱肉體的情慾,與己無益,且不榮耀神。哥林多教會將世界的價值觀帶進教會,使教會世俗化。他們以自己的方式敬拜神,正是與昔日在曠野造金牛犢的以色列人無異。
3. 不要行姦淫(v.8)
以色列人於什亭與摩押女子行淫(民25:1-9),跟摩押女子去吃喝和跪拜他們的偶像,導致二萬三千人倒斃。行邪術、交鬼的根源多與行淫有關,哥林多教會放縱情慾,與廟妓行淫,正是使他們落在與偶像連合的網羅裡。
4. 不要試探神 (v.9)
「也不要試探主,像他們有人試探的,就被蛇所滅。」(v.9) 當年以色列人從何珥山下來,因為路太難行而抱怨神,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,咬死許多人。(民21:4-6)
保羅舉這個例子,是因哥林多人面對環境的挑戰,如果不去廟裡吃喝,確實很難,怎麼做生意?怎麼生活?怎麼跟人建立關係?保羅告誡他們不要抱怨神。
很多試探都是出於肉體,以色列人因為體貼肉體,因而屢次試探神。哥林多教會體貼肉體,因此也落入這試探當中。
5. 不要發怨言(v.10)
「你們不要發怨言,像他們有發怨言的,就被滅命的所滅。」(v.10)
以色列人經常在曠野中發怨言,以致有「發怨言之民」的稱呼。如以色列人因可拉黨人被地開口吞下,而向摩西、亞倫發怨言(民16:41),後遭瘟疫而死的有一萬四千七百人(民16:49)。
現在,哥林多教會發怨言,說沒肉吃,不去廟裡很難;他們和偶像相交、行淫、出賣靈魂、抱怨神。保羅說,這樣你們都要如同祖先一樣,倒斃曠野了!
這五項惡行如同五塊絆腳石,會讓人跌倒,這是今日我們要儆醒,引為鑒戒的事。
三、 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(v.14-22)
「我乃是說,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,不是祭神。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。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,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。」(v.20-21)
保羅指出無論是與廟妓行淫,或在廟裡吃喝,其實都是祭祀偶像的一種方式。當進入這些地方,就進入了屬靈的爭戰,屬靈的事是輕謾不得的,保羅提醒信徒要對靈界的事敏銳。
四、凡事為榮耀神而作 (v.23-33)
上面所講的是對《廟中的祭物》而言,那麼對《市場上的食物》又如何呢?
保羅說:「凡市上所賣的,你們只管吃,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,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。」(v.25-26)
由於整個哥林多城都充斥著拜偶像的事,祭偶像之物隨處可見,甚至市上所賣的食物,也有不少是祭過偶像才送到市場去售賣。
因此保羅說「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」(v.23)
指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,所以都能夠吃。然而,雖然凡事都可行,但必須以造就別人,求別人的益處為原則。若因食物而叫人絆倒,我們就寧可不吃,因為或吃或喝,無論做什麼,都是要為榮耀神而行。
親愛的主耶穌,感謝祢拯救我們的靈魂體。祢是聖潔的神,我們屬於祢,我們也要努力成為聖潔。求祢幫助我們凡事以造就別人、求別人的益處為優先;求主幫助我們能遵守這凡事造就人、榮耀神的原則。奉主聖名禱告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