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今天我們繼續讀《士師記》最後一位士師 — 「參孫」的記事!整個士師的年代大約有340年,「參孫」是第12位士師,也是《士師記》最後一位被記載的士師。
在士師治理的年代,以色列百姓不住的《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》的事,他們不斷的被迦南偶像敬拜同化,也不停的被外族侵略,百姓的信仰生命一代不如一代,相同的,士師的屬靈生命也一代不如一代。
今天這一章,記述《士師記》的最後一位士師— 參孫,他的生命充滿了各樣的問題,但神要施行拯救,全是因著神對以色列民族的愛,不會因器皿生命的問題而被攔阻。由此可見,「神使用人」與「人生命的光景」無關,神能透過軟弱的器皿來成就神的大事,但我們不能因著這樣的理由,就繼續讓生命活在軟弱當中。
上一章是一個美好的開始,神宣告和揀選參孫成為神的器皿,過去沒有一位士師,在未出生前就宣告被揀選,因此參孫是獨特的!
在上一章的最後一節(士13:25),經文記述「耶和華的靈開始感動參孫」,所以在今天這ㄧ章,我們應該可以看見,會有一連串的英雄事蹟出現;但很可惜,似乎沒有!我們不僅沒有看見,甚至從這章直到參孫死亡,我們只看見參孫各式各樣的問題被記載,但神卻揀選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,這是因為神的拯救不在於「人」能做什麼,而是在於神要使事情成就!
一、 不潔的拿細耳人參孫(v.1-9)
按理說,參孫成為以色列的士師,應該是讓人充滿期待的,他從母腹裡就是一個拿細耳人,但他的生命卻與他的命定和呼召不相稱,他完全違返了拿細耳人應該遵守的定例。
拿細耳人的生命,要完全「分別為聖」,但參孫所展現的生命,不但沒有「分別為聖」,甚至還比其他以色列人更墮落,這實在是一個很大的反差。
讓我們來看看參孫軟弱的生命~
1. 放縱情慾
「參孫下到亭拿,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,是非利士人的女兒。他上來告訴他父母說:『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,是非利士人的女兒,現在請你們給我娶她為妻。』他父母對他說:『在你弟兄的女兒中,或在本族所有的人中,難道沒有女子嗎?你何必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去娶妻呢?』參孫對他父親說:『請你給我娶那女子,因為我喜歡她。』(v.1-3)
從參孫的記事中,可以看見參孫一生有許多與婦女相關的記事,他雖體格強壯,但在心智和自制力方面卻極為軟弱;當時的以色列人,神是禁止他們與當地的居民通婚的。
但參孫是一個充滿情慾和血氣的人,他打破了一切拿細耳人的禁忌。 參孫其實可以選擇本家的女子,但他卻選擇轄制他們民族的非利士人的女子;參孫放縱情慾到一個沒有底線的地步,看見喜歡就立刻要娶來為妻。
看!神的靈催逼參孫之後,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~《下亭拿》去!
參孫要從那裡娶一個非利士人為妻;「亭拿」是猶大混亂家庭關係和性慾的地方(參創38章),經文記述《下亭拿》,有諭表參孫《邁向墮落》的意思。
2. 沾染不潔
「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,他們到了亭拿的葡萄園。看哪,有一隻少壯獅子對著他吼叫。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,他就手無寸鐵撕裂獅子,如撕裂小山羊一樣…..,過了些日子,他回來要娶那女子,繞道去看獅子的殘骸,看哪,有一群蜜蜂在獅子的屍體內,也有蜜在裏面。他就取了蜜,放在手掌上,邊走邊吃。他到了父母那裏,給他們蜜,他們也吃了。但他沒有告訴他們,這蜜是從獅子的屍體內取來的。」(v.6-9)
拿細耳人的定例是不可觸碰死屍的,但參孫竟用手從死屍上取蜜,且吃且走,並且也給父母吃,參孫完全不在意自己是拿細耳人的身份。當知就是一個普通的以色列人,也不可沾染這些,使自己成為《不潔》,更何況參孫是拿細耳人,是被要求更高標準的人!
因此,參孫是一個 — 在《信仰最高標準》之下,活出《最低屬靈生命》的人。
3.敗於女人
參孫在亭拿設擺筵宴娶妻,有三十個人陪伴他。參孫就對他們出了一個謎語,要他們在七日筵宴之內猜出謎底,並以三十件細麻內衣和三十套更換的衣服作為賭注。
「參孫對他們說:『吃的從吃者出來;甜的從強者出來。』他們三日不能猜出謎語的意思。」(v.14)
因為那些陪伴的人猜不出謎語,於是就威嚇參孫的妻子,要把謎底探聽出來告訴他們,否則就用火燒她和她的父家。於是這個非利士女子就終日啼哭不斷,逼迫參孫,終於參孫沒辦法,就把謎底告訴她,於是她就把答案轉告本國的人。
到了第七天的最後時刻,城裡的人對參孫說:「有甚麼比蜜還甜呢?有甚麼比獅子更強呢?」(v.18a)?
非利士人用問題方式把謎底說出來:
比蜜還甜的是愛情,比獅子更強的是參孫。
《蜂蜜》與《死獅》就是代表《非利士女人》與《不潔的參孫》,其實他們是在嘲笑參孫雖然強過獅子,但卻是一名弱者,因為被女人纏住了,無法勝過對女子的愛。
參孫在神的揀選上是完全失敗的,但在《士師記》卻仍被記載下來,成為最後一位士師,並且被記載的篇幅是最具份量的,被記載的情節也是最具戲劇性的。
二、 神仍能用軟弱的器皿 (v.10-25)
從人看,參孫的生命每一項都不及格,像是一切都沒有希望一樣,但神仍使用軟弱的器皿。這讓我們看見,在神面前沒有一人是義人,我們沒有一個人,能達到神聖潔的標準。
「他父母對他說:『在你弟兄的女兒中,或在本族所有的人中,難道沒有女子嗎?你何必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去娶妻呢?』參孫對他父親說:『請你給我娶那女子,因為我喜歡她。』」(v.3)
從經文的記述可以看出,當參孫要娶非利士女子時,他父母是不喜歡和反對的,但參孫卻不在意神所吩咐的,強要娶外邦女子,參孫是憑血氣和衝動行事的。
「他的父母並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」(v.4) 所以,是神讓參孫成為不潔的人嗎?
參孫娶非利士女子,是出於神的感動嗎?
當然不是!而是神要讓人知道,縱然像參孫這樣不完美的人,神仍然能在他的生命中找到機會,使用他來成就神的計劃。就像約瑟被賣到埃及,並不是神感動他的哥哥這樣做,但神能使用這件看是家庭悲劇的事,讓約瑟的全家得救,神能夠用人的軟弱來成就神的計劃。
參孫是被揀選的,神在他還在母腹時已宣告他「一出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,他必開始拯救以色列脫離非利士人的手。」(士13:5)
參孫的生命雖不符合神的揀選,但神的拯救不會因人的問題而終止,神仍然能使用人成為祂的器皿。
「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,他就手無寸鐵撕裂獅子,如撕裂小山羊一樣」(v.6)
「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,他就下到亞實基倫,擊殺了三十個人,奪了他們身上的衣服,把衣服給了猜出謎語的人。」(v.19)
看!神的靈仍降臨在參孫身上,讓他能徒手撕裂獅子和擊殺三十個非利士人,即使參孫完全與他的身份不相稱,但神仍然使用他。
參孫的生命不但失敗,還與迦南風俗混雜,婚宴也跟隨非利士人的習俗,他力量極大但卻意志簿弱!但人的污穢和軟弱是無法攔阻神的計劃的,因此事情的成就,絕不是因著人有多好,多有才能,而是因著神有主權,神說有就有,神說成,事就那樣成了!
從參孫的生命我們看見「神的信實」,祂定意透過參孫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,這是無可攔阻的,從這可以看見神的全能,更可以知道我們都是軟弱的人。
我們需要打破一個迷思,恩賜與生命不是對等的。不是因為我們有才能、有智慧,所以被神揀選、被神呼召、被神使用,其實即使我們不好,神也可以使用,因為沒有任何事情可以攔阻神。因此不要因自己有恩賜,便覺得比別人優越。從參孫的生命可見,即使我們是絕對失敗的器皿,神都仍然能夠使用。
因此被神使用不關乎我們的生命如何,而是在於神是一位奇妙的神,祂有主權宣召人成為器皿。今天這ㄧ章提醒我們,不要只在乎自己的恩賜,覺得有恩賜人才有價值,我們應該在乎自己的生命是否合神的心意,我們這麽渺小的人,是否能蒙神揀選,成為神合用的器皿。
親愛的天父!感謝祢願意使用我們,我們是軟弱的人,求神憐憫幫助,使我們能脫離一切生命的轄制,讓神的靈來感動提升我們,讓我們能成為神合用的器皿,能為神做大事。奉主聖名禱告,阿們!